第103章 第103節 (1/4)
絕大多數都是武魂數量或者質量上的增減罷了。
比如說雙生武魂,因爲父母兩人的武魂品質極爲接近,導致後代的武魂變異,有幾率可以容納父母雙方各自的武魂,從而成爲雙生武魂。
又比如說由草雞武魂變異成鳳凰武魂,黃金聖龍蛻化成羅三炮之類的,這可能是因爲吃了甚麼天財地寶,也可能是甚麼武魂血脈返祖,又或者是武魂孕育過程中魂力不足導致早產……武魂品質的增減。
但無一例外,可從來沒有人武魂變異,居然能變異成天生自帶雙魂技的特殊武魂來。
林默對此提出了一個大概的猜想,要說自己武魂變異與其他武魂世界的人不同之處就在於,自己的武魂變異過程中,收到了武魂世界的本源法則的影響。
再加上前面也提及過,武魂是武魂世界的人靈魂意識所幻想出的某些產物的具象化,因此林默的武魂變異過程中,也勢必摻雜着屬於林默自身個人的某些意識所幻想出來的產物因素。
這才導致林默的武魂變異之後,會天生附帶這“書中自有黃金”,“書中自有顏如玉”兩個天賦魂技了。
而這裏面,其中主要是武魂世界的法則起着決定性的作用,至於林默個人的意識幻想產物,只能說有些影響,但是無關緊要罷了。
說到法則,伴隨着各個世界的林默自身知識的儲備增加,對於這種構成了各個世界基礎的東西,有了更深層次的認識。
稱呼爲法則也好,叫做規則也罷,這種東西,都是每個世界的自身最根本的基石所在,不同的世界對此有着不同的的說法。
但有一點是毫無疑問的,那就是世界因爲法則而存在。
所有的法則一旦全部消失,世界也會因此而破滅。
但若是隻是殘缺了某種法則,雖說不至於到了世界毀滅的地步,但也會使世界變得殘缺不全。
就拿武魂世界來舉例,爲甚麼武魂世界會有魂力,會有武魂這種奇特的東西存在,其根本就是在於武魂世界存在着可能產生魂力,產生武魂的法則。
如果把這些對應的法則給抽離出這個世界,那麼武魂世界的人,就自然而然的不存在武魂啊魂力啊之類的特殊現象。
同理:
武俠世界,鬥氣世界,修仙世界因爲有着對應能夠產生內力氣功,鬥氣,靈氣之類的法則存在,這才使得他們世界的人能夠修煉鬥氣與靈力。
地錯世界,弒神者世界,約戰世界也有着屬於對應法則的存在,神明的自身權能,自身神職,精靈的天使與能力,從某種意義來說,就是掌管法則使用權限的具體化。
注意,是法則使用權限,而不是法則本身。
使用權限只能說明你擁有使用法則某些力量的能力,而不是是你能夠自由調整或者是更改法則。
就拿弒神者世界權能來說,弒神者通過弒殺不從之神從而獲得們的權能,其實本質上來說,就是弒神者竊取了所弒之神於弒神者世界的法則使用權限。
這才使得弒神者能夠與不從之神一道成爲弒神者世界其中的人類不可仰望的存在,被他們稱呼爲‘魔王’。
但是,竊取的終究就只是竊取而已。
弒神者是小偷,是盜賊,是竊火者(小偷之神)普羅米修斯的傳承者。
弒神者不可能永遠的竊取不從之神的權能(使用法則的權限),終有一天,這種權能還是要回歸到神話,回到屬於們神明自身去的。
不然,以弒神者世界的人類誕生的無數年時間之中,最古老的弒神者,也輪不到只有區區兩百年的沃班侯爵了。
這也是爲甚麼弒神者世界的林默對於弒神所能獲得的權能那麼不重視的原因了。
弒神者世界的林默所要的,是弒神,是對那些神明的復仇。
而不是這些終歸是要回到那些不從之神手上的權能。
說起來,各個世界的林默第一次接觸到法則這一層次的概念時,還要數弒神者世界的林默了。
正因爲弒神者世界的林默弒神獲得了軍神的權能,這才使各個世界的林默,對於世界的本質——法則,初步瞭解。
再加上這一次直接正面接觸武魂世界的本源法則,感受到自身武魂變異的情況,使得林默對於法則,總是是大致上有人最基本的瞭解。
但是這些基礎瞭解可還遠遠不夠,需要有待更加深入認知纔行。
明白了法則這一概念,各個世界的林默也就想明白,爲甚麼他們各自的實力,得不到完全體的共享了。
鬥氣世界的鬥氣,武俠世界的內力,約戰世界的封印精靈靈力的天使,弒神者世界的權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