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第121節 (1/3)
“而你需要做的,就是從此以後,只聽我一個人的命令,爲我做一些以我的檢察官身份不好出手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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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麼?”
聽到這話。
丁青差不多瞭解了李承煥的意圖。
野心很大!
姜科長只是想讓金門集團受到控制。
而李承煥卻想着一口吞下金門集團,讓它成爲自己的私有物。
而他和丁青卻成爲打工仔。
他很想說我可以拒絕麼?
但是對上李承煥的目光,他不敢說出口。
怕被收拾。
更怕落入和李仲久他們一樣的下場。
“我明白了。”丁青很光棍地點頭同意。
不同意也沒辦法。
李承煥這種檢察官直接拿捏住了他的命脈。
和警察鬥可以。
和檢察官鬥死路一條。
“識時務者爲俊傑。”
“其實我很看好你。”
“這才把金門集團會長的位置給你留着。”
“本來打算留給我哥的。”李承煥淡笑道。
丁青當然表示理解。
畢竟人家可是親兄弟。
但他和李子成之間的兄弟情義,不似兄弟卻超越了兄弟!
... . ...
“好了,該說的都說了。”
“你先在拘留室待着。”
“如果沒有意外的話,今晚你就能出去了。”
李承煥對丁青道。
然後,他又好像想起了甚麼,問:“我們金門集團有沒有娛樂業務?”
丁青想了想:“有,但是李仲久管着。”
李承煥點頭道:“你出去之後,讓人去新建一個娛樂公司,然後把一個女孩籤進去,並且給她10%的股份,這個女孩的信息我晚點會告訴你,而你們第一件要做的事情,就是把這個女孩捧紅,記住了嗎?”
丁青明白過來。
這是讓他們幫忙照顧李承煥的小情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