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第8節 (1/4)
但,這首歌依然足以載入日本的音樂史,因爲這個單曲的歌手,並非專業歌手。
一個動畫公司的老闆,一個動畫監督,出的第一首單曲,居然衝上了公信榜第一,就憑這個噱頭。
就已經夠娛樂媒體寫上好幾篇的了。
“據說,是,是因爲其動畫大火之後,連帶着這首歌成爲了熱點,在,在年輕人中形成了爆發性的人氣...”
在日本,有一個很有意思的詞彙。
這個詞叫做“讀空氣”,或者也可以叫做,隨大流。
日本娛樂圈裏,你經常可以看見當某個東西火了之後,往往會以一個非常誇張的速度快速爆燃,到最後變成。
“你還沒看嗎?”
“誒?這你都不知道?你也太落伍了..”
當事情發展到這一步,那基本上甚麼都不用做了,你就等着出名吧。
也正是因爲這種原因,日本纔有所謂的“一發藝人”,也就是僅僅靠着一個段子,乃至一句話就出名的藝人。
除此之外,林宗雪的這張單曲CD之所以能夠爆賣,也和日本版權法案有關。
作爲全世界最版權法最嚴厲的國家。
日本現行的版權法頒佈於 1970年,其中一項“個人違法下載刑罰化”的條例規定“對於被上傳到網絡的音樂和電影。
在明知盜版違法的前提下,依舊進行下載或者拷貝的用戶,將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處以200萬日元以下的罰款”,後面修訂還將漫畫和小說也納入了其中。
這是甚麼概念呢。
大概就相當於,某一天國內突然宣佈,看盜版電影不僅發佈的人犯罪,看的人被抓了,法院也可以直接判你兩年刑期,順帶罰你20萬。
這種不僅僅發佈者受罰,下載者也受罰的極致版權保護。
固然讓日本的互聯網少了很多生態,但也確實保護了不少創作者。
第十一章 這個業界怎麼了?
在日本,如果一首歌沒有登陸蘋果音樂或者,那麼你想聽盜版都聽不到。
想要聽歌要麼購買,要麼就買CD,這在華夏是很難想象的。
在華夏,大概率是你歌火了,第二天全國人民都能下載,翻唱的人一抓一大把,所有人都陷入了狂歡,但是沒人知道原唱是誰...
除此之外,在11年的當下,智能手機覆蓋率還沒有那麼充足的情況下,單曲CD的銷量還不像後世被數字音樂衝擊的那麼狠。
最後還有一個很有意思的細節也幫助其銷量暴漲。
林宗雪在做這個動畫的時候,根本沒想過這首歌會這麼火,考慮到視頻的長度,這首歌最後是隻放了半截。
隨着視頻結束就完了。
疊加上喜歡這個動畫短片的又是棒球愛好者,很多人看完短片,直接就將這首歌和棒球綁定在了一起。
衆所周知。
爲愛付費,或者說爲情緒付費,一直是營銷的頂點。
隨着動畫短片在年輕人中的持續擴散,這張本來是按照日本唱片協會版權要求,而做的一張單曲,陰差陽錯之間。
讓林宗雪成功以歌手身份出道,而且出道即巔峯,直接登上公信榜第一。
可謂離譜他媽給離譜開門,離譜到家了。
“部長,這,這林家那小子拿了五千萬,本金先不談,這利息肯定能還上了啊..這,我們怎麼辦?”
再離譜,這事也已經成了既定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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