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第11節 (1/4)
目暮警官看向落合館長等人,說道:“那個犯人就在你們幾位當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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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嫁出去的小蘭潑出去的水?(求鮮花)
你們看,老闆在做甚麼?”柯南問道。
“你這個傢伙不要亂動影帶倒帶啊。”毛利小五郎指責道。
吳凡笑着替柯南解圍道:“反正影帶裏肯定藏有重要線索,不如試試看,或許能有甚麼發現。”
“你一個助手懂甚麼啊?”毛利小五郎有些不屑的說道。
“嗯,吳凡說的很對,爸爸,你也太自負了吧?上次案子可是吳凡解決的哦。”毛利蘭有些不服氣的說道。
“行啦,你是我得女兒卻替一個外人說話,真是嫁出去得女兒潑出去的水。”毛利小五郎一臉無奈的說道.
毛利蘭臉色微紅:“我還沒結婚呢。”
此時的吳凡,正和柯南,看着影帶。
兇手在跳到兇手面前的時候,死者拿着一張紙條,似乎看到了甚麼。
顯然,這張紙條會成爲本案的關鍵線索。
接下來是桌上的筆,不知道寫了些甚麼,他把筆丟掉了,紙條被抓在他的手裏。
“莫非這張紙條還在死者的手裏?”毛利小五郎和目暮警官對視了一眼。
果然,正如影帶裏的畫面一樣,死者手中確實握着一張紙。
紙上寫着兩個字——窪田。
窪田聽到後,瞬間神情緊張:“爲甚麼叫我的名字?”
毛利小五郎一臉嚴肅道:“可能是爲了避免被防盜攝影機拍到,因此故意穿盔甲,可是被害者卻發現了犯人,所以兇手就是你——窪田。”
“真是個大聰明,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吳凡聽完毛利小五郎的推理,瞬間無語。
這就是傳說中的毛利小五郎排除法嗎?
“不,不是我啊,真的不是我啊。”窪田聽完後徹底慌了。
“那麼你說說看,四點半發生命案時,你在哪裏?”目暮警官質問道。
窪田回答道:“當時我一個人在辦公室裏面,做館長叫我做的事。”
落河館長開口道:“是啊,我確實讓他去做事了。”
“那麼也就是說你沒有不在場證明了。”目暮警官說道。
“請,請等一下啊,我根本沒有殺人動機啊。”窪田已經緊張地滿頭大汗了。
飯島站了出來:“就算隱藏也沒用哦,窪田先生,你偷偷地把這裏地美術品拿出去賣,而老闆發現這一點利用這一點對你進行勒索,索要鉅額地損害補償,不是嗎?”
窪田被說中後,徹底說不出話來。
“他說的是真的嗎?”目暮警官質問道。
“可是這跟兇殺案沒用任何關係啊,我沒殺老闆啊。”窪田辯解道。
“好了,等我讓部下把犯人穿的盔甲找出來的時候,一切就會真相大白了。”目暮警官說道。
吳凡陷入了沉思,很顯然,窪田是被嫁禍的,他並不是真的兇手。
答案很簡單,如果窪田是兇手的話,不可能沒有注意到死者寫下的紙條,紙條上寫了自己的名字,爲甚麼不把它拿走反而留下來當指認自己是兇手的證據呢?
這一點,完全不符合常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