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雷轟轟 (1/3)
雷轟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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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早上的飛茵靜悄悄。
大多數住校的學生都已經回了家,連挽在宿舍睡了個懶覺,慢悠悠起了牀,換了身衣服,溜達出了校園。
他穿了件白色的內搭,外面套一件輕薄的長袍子。都是柔軟的布料,只是他個子高,腿也長,反而把輕柔絲滑的外袍也穿出了利落的意味。風一過,黑色的衣袍翻飛,偶爾露出一點裏面的白色內襯,長長的袍子被風吹得像是盪開了水紋,顯得人有一種瀟灑和風流的美感。
連挽挺喜歡這樣的自己。
大風天,他在寬大的衣服裏晃盪。脖子和手腕上飄着只有他自己能聞到的香氣,涼涼的,水生調的香味也像漣漪在他身上一層層盪開。天空灰濛而陰沉,空氣中都帶了沉鬱的水汽味,夾雜着一點泥土和青草的氣息,連挽不太喜歡這種味道,他低了低頭,聞到自己噴的香水,確信自己是被喜歡的香氣裹着,終於滿意了些。
石板路邊的早餐店都還在營業,生煎、糖水、粥店都還在開着,連挽漫無目的地逛了逛,最終選了一家自己看得過去的店,進去吃了頓早飯。喫過了飯,他又去逛了逛書店,香水店,聽着歌亂走了會,估摸着時間差不多了,終於叫了輛車,打算回一趟孟家。
這個點,孟家應該人最少。
他坐在出租車的後座,想:孟培文肯定已經早就去了公司,孟亦川肯定也得去見客戶,至於唐憶莎,一般週六的白天是她和孟亦淇的親子時光,母子倆要麼忙着一起去商場購物。要麼就是母親去健身,兒子去上各種課,這個時候估計也不會在家。
那正好方便他回去收拾一下行李。
上次飛茵剛開學,他搬去學校住宿的決定又做得倉促,衣服帶得不是很多。今天回去剛好收拾一下衣服,順便看看還有沒有甚麼自己需要帶的行李。
車子平穩穿過擁擠的車流,穿過擡頭就能看見的遠處的摩天輪,穿過河道,慢慢來到傾斜的坡道,經過灰色的石壁,經過白色的藤花,連挽暫停了耳機放着的苦情歌,在車子停在孟宅的大門前時終於下了車。
他從正門進入了這座對他來說還是比較陌生的房子,正在客廳打掃衛生的阿姨擡起頭,看到站在門口的連挽,張了張嘴,好像想說點打招呼的話,最終不知道因爲甚麼也閉上了嘴,繼續默默擦起了桌子上白色的陶瓷花瓶。
連挽沒理會,踩着樓梯快步上了二樓。
進了二樓的小房間,他掃了眼房間,因爲住過的時間太短,其實也看不出來有沒有東西被動過。不過也沒甚麼好擔心的,連挽收拾了幾件衣服,帶了幾本書,環顧了一下白色的房間,忽然發現自己的東西其實也就差不多收拾完了。
他其實沒甚麼貴重物品,非要說的話可能就是父母留給他的一點記憶和存款了。至於他們留給他的實際的東西,其實也都在小時候一家人一起住着的房子裏,人不在,房子一賣,帶甚麼紀念性的遺物其實都是自欺欺人了。他帶不走牆上媽媽畫的油畫,帶不走樓梯上爸爸爲小時候的他鋪的地毯,帶不走那張深色的一家人一起喫飯的木桌。他能帶走媽媽做的鬆餅的香味嗎?能帶走爸爸發現他賴牀時的笑聲嗎?能帶走三個人看到書桌上那株蘭花綻放時笑着的談話聲嗎?帶走甚麼,他那時候才八歲,如果帶走甚麼所謂的遺物纔會讓他覺得徹底完了。
在連氏夫婦都不知道的地方,小小的連挽一直有一個樂園理論,且這個理論隨着他年齡的增長也在不斷進行更新。七歲的他對樂園的定義是:能讓我笑的地方。那遊樂場,家裏,或者是醫院的病牀上,就是他的樂園。慢慢再長大,十三歲的他覺得樂園需要承擔的職能是可以讓他忘記現實世界,那麼一本好看的小說,一段屬於別人的、但是他未必活不成的人生、一種縹緲但是很美麗的幻想,就是他的樂園所在的地方。到了現在這個年紀,他好像已經沒那麼多幻想了。
我的樂園就是看誰能讓我有一時的爽。
他整理了一下裝着行李的袋子,又回看了一下更加空蕩的屋子,竟然產生了一種日後自己之後離開孟家也會是這樣的觀感。當年搬離家裏的記憶對他來說已經有些遙遠,父母驟然離世,情況又混亂,他都快忘了離開一處久住的地方是甚麼感覺了。連挽拎起袋子,又檢查了一遍屋子,關上房門,準備往樓下走。走出房門時,他有些好笑地想,爸爸媽媽要是知道他現在性格是這個樣,又把生活過成了這個樣,會不會氣得都快活過來?
那也沒辦法了,我連你們的東西都沒留下,不少應該都燒成灰了,你們活過來估計都沒法藉着甚麼對象找到我。
也別罵我,我就是不想靠着看到甚麼對象才能想起來你們,我也不想騙自己說你們一直在陪着我了,我覺得我記憶力好像還行,我想試試靠我那個八歲還沒開智的腦子能記着你們多久。
他順着木質的樓梯慢慢往下走,走到一半,通過一樓巨大的窗戶,看到外面已經下起了雨。雨滴落得大且急,打在窗戶上噼裏啪啦,墨綠色的窗簾在客廳裏靜靜垂立,連挽繼續往下走,看到桌子上剛剛還是空着的白色花瓶此時已經插滿了白色的百合花,碩大的花瓣正被一隻纖細的手輕輕撥弄着。
他離一樓只有三四級臺階了。連挽一步一步走,行走間他左手拎着的紙袋碰到樓梯的木欄杆,發出清脆的響聲。沙發上原本坐着托腮看花的女人慢慢轉過了臉,一張溫柔的臉擡起,掃視過了他的手和臉。
“回來了?”唐憶莎看了眼他,又垂頭看起了桌上的百合花,好像根本沒把自己和連挽前一晚打過的那通尷尬的電話放在心上。她隨意招了招手,也沒問連挽收拾東西是要做甚麼,只是有些苦惱地說:
“正好小挽你回來了,你審美好,快幫我趕緊挑一挑之後小淇訂婚宴我要穿甚麼禮服。”
他怎麼第一次知道自己在孟家人眼裏原來是個審美好的人。
“快過來啊,傻站着幹嘛?”唐憶莎笑着看着站在原地沒動彈的連挽,開玩笑地說:“怎麼了,知道小淇要訂婚了,高興傻了?”
“沒有。”連挽拎着牛皮紙袋走到她身邊,看着唐憶莎舉起手機,給自己看着屏幕上的一張照片,十秒後她劃過一張,片刻後她又劃過一張。三張都在連挽眼前停留足夠久,確保他把禮服的整體和細節都能看清,唐憶莎終於開口問:
“你覺得哪套比較合適?”
“我覺得都挺好的。”
“怎麼大了還會敷衍人了?”唐憶莎嗔怪地看了他一眼,追問:“你跟我說實話,覺得哪套最合適?”
“訂婚的場合的話,”連挽平靜地說,“可能藍色的那套比較合適吧,畢竟那天可能小淇應該會穿白色,兩種顏色搭配起來比較好看。”
“是吧,我就說問你準沒錯,我也覺得藍色這套比較好看。”她看着站在沙發邊拎着袋子直直站着的連挽,也沒硬拉人坐下,只是又笑:
“不過哪有說我和小淇的禮服搭配起來好看的,這話不該是對我們小淇和荊家大少爺說的嗎?”唐憶莎看着連挽的臉,笑着皺了皺眉,關心地問:“前幾天小淇還和我說你和他打電話說自己有了喜歡的alpha呢,還說甚麼聊過生孩子的事了,怎麼都有了喜歡的人了,還說這麼呆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