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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0章 第17章 喬興源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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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喬興源

童縣丞被帶到公堂上時,看見的就是這等場面。

衙役一板一眼的棍打同僚,百姓們躲躲閃閃的往來看,卻無一人敢竊竊私語。

他自認歷經兩任知縣,身上底氣足得很,雖然略感公堂氣氛古怪,卻也沒往別處想,大搖大擺的就要坐到宋亭舟下首的位置上去。

“大人叫我來可是有哪處不懂的要請教於我?”

“將童平扣押起來!”

童平和宋亭舟的一前一後出聲,這回堂下的衙役再無半點猶豫,立即上前,把童平雙手扭到身後,推至堂下。

“你們敢!王小虎,你家的地還想不想租了!”

扭送他的衙役一臉決然,地不租他好歹還有個正經差事,領的工食銀比那幾分地出息。因爲在衙門裏當差的原因,人人羨慕,老孃媳婦在村裏說話也頂用。真要是得罪了縣太爺被卸了差服,那可就只能回家和大哥一家爭家裏那一畝三分地了!

不光王小虎,只要不傻如今都能看出宋亭舟幾分虛實來。個頂個的奉命唯謹,對宋亭舟的話言聽計從。

“童平,你可知罪?”

童平被押在堂下一肚子的火,對頂頭上司的態度也算不上恭順,“屬下並無犯錯,不知大人爲何要扣押我?”

張巡檢帶着一沓文書從後堂過來,“大人,這些都是在縣丞廳裏找到的。”

他將那些文書呈到宋亭舟的桌案上,供對方一一觀看。

宋亭舟拿起最上面一張狀紙,聲音聽着不高,但一字一句整個公堂內外的人都能聽見。

“齊盛十八年臘月初三,蘆雲鎮趙家狀告童安強娶他家哥兒爲侍。”

“齊盛二十年八月十六,蘆雲鎮紅泥村連家狀告童敬脅迫他家賣田三畝。”

“齊盛二十一年秋,赫山縣丁家酒樓的東家狀告官牙童曉石帶人打砸他家酒樓,揚言不將酒樓賣給他就令他全家不得安生······”

宋亭舟每看完一張狀紙,便將看完的文書扔到堂下,其中一張正好飄落到了童平身上。

他抖着手拿起那張狀紙,當時只認爲自己手眼通天,真到了公堂上審判,哪怕是普通良家百姓也會慌張,更別提他真的犯了國法。

“怎麼可能,這些我早就燒燬了,怎麼可能還有!”童平難以置信的說。

這樣的東西他不知截下了多少,拿到的時候便立即燒燬了,不可能還留在手裏被當作把柄。

宋亭舟眸光一閃,沒理會童平崩潰的自言自語,拿起最後一張狀紙對堂下久候的陶二說:“蘆雲鎮紅山村人陶二,狀告童家奴役佃農。陶二,這份狀紙是否是你之前遞上來的?”

陶二上前跪在宋亭舟下首,“這張狀紙正是草民所呈,草民不識字,特意請了旁人幫忙書寫。”

宋亭舟摩挲了幾下上方熟悉的字體,早年孟晚的所有字帖幾乎都是他親筆所紙,說是他手把手教對方寫字也不爲過,雖然這些狀紙的筆跡不同,但每張上面都能找到熟悉的痕跡。

童家做爲蘆雲鎮鄉紳,在當地幾乎算是隻手遮天,這些不過是他託秦艽所探查到的冰山一角,但已經足夠了。

“你所說,童家奴役佃農之事,是否屬實?”

佃農自己無田,靠租住地主家的田地過活,爲了討好地主降低佃租,多是殷勤討好,長久以往身份便逐漸低賤起來,動輒被地主當奴僕畜生使喚責罵。

禹國國君仁善,自繼位以來便有意提升佃戶地位,律法中也明確指出,田主不得隨意役使佃戶,佃戶對田主只行以弟事兄之禮。

就像宋家在三泉村的時候,劉家便是租的他家田地,但從來沒說過甚麼佃戶不佃戶的話來,常金花對人也都是客客氣氣的。

“大人,草民老父前幾日被童財主喊去搭蓋畜生棚子,他歲數年邁,做事難免費力,便被責罵了幾句。童家的小少爺更是以辱我老父爲樂,竟趁他爬上最高處時,故意推歪了竹梯,以至重重摔下,傷勢嚴重,至今還昏迷不醒。”

陶二一大段話說完,又紅着眼說:“草民家貧,治不起老父的病,便和家中兄弟幾個找去童家討要說法,沒成想竟被童家的小廝毆打恐嚇,他們還直言若我們再敢鬧下去,來年就將我們的田租翻上三倍!”

觀審的百姓們既暗罵童家行事不地道,又沒爲此事覺得太過詫異,童家的缺德事幹的多了,甚至可以說,不光是童家,當地的鄉紳地主裏,就沒有哪個是清白的,只不過童家有人在衙門辦事,所以往日更肆無忌憚。

同在堂下的童平反應過來,陶二一個大字不識的農丁,如何能懂得甚麼奴役不奴役的?顯然是背後有人指點才說了這話來。

但這時的童平還沒多想,只以爲是想來和他不對付的黃家或是其他鄉紳在對付他。眼下最要緊的卻不是追溯這些,而是想辦法平息知縣大人的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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