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日常 (1/2)
日常
第五十一章日常
白霽塵發現自己養了一隻貓。
不是真的貓,是林厭遲。林厭遲不知道從甚麼時候開始,染上了“在白霽塵忙的時候非要挨着他”的毛病。白霽塵在書桌前寫論文,他就搬一把椅子坐在旁邊看書。書看不進去,就看白霽塵。白霽塵在廚房做飯,他就靠在廚房門口,不說話,不幫忙,就看着。白霽塵在沙發上躺着刷手機,他就躺過來,頭枕在白霽塵的肚子上,不說話,不玩手機,就躺着。白霽塵問他“你是不是很閒”,他說“作業很多”。白霽塵說“作業很多你不去寫”,他說“不想寫”。白霽塵說“爲甚麼不想寫”,他說“因爲你在”。白霽塵被他這句話噎住了,張了張嘴想說點甚麼,又閉上了。他發現自己在林厭遲面前越來越說不過他。以前林厭遲說“嗯”“好”“知道了”,他覺得自己能說一百句。現在林厭遲說“因爲你在”,他一句都說不出來。嘴被堵住了,不是被手,是被三個字。
冬天的某個週六下午,白霽塵在書房趕論文。截止日期是下週一,他還差一個章節沒寫,數據跑了兩遍都不對,心煩意亂。林厭遲搬了椅子坐在他旁邊,手裏拿着一本代數幾何,翻到某一頁,看了很久都沒有翻過去。白霽塵知道他沒有在看,因爲他的目光落在書頁的同一行上,動都不動。他在看白霽塵。在看他皺眉,看他咬筆帽,看他抓頭髮。他看得很認真,認真到白霽塵忍不住轉過頭來瞪了他一眼。
“你能不能別看我?我寫不出來了。”
林厭遲把目光移回書上,過了兩秒鐘,又移了回來。“你以前也寫不出來,”他說,“高中的時候,數學壓軸題。你也是皺眉,咬筆帽,抓頭髮。然後你問我,‘你的思路是甚麼’。我寫給你看了。三行。”
白霽塵愣了一下。他想起那三行推導了,清瘦有力的字跡,乾淨得像印刷體。他在草稿紙上寫了三行,把筆還給他,然後繼續看書,全程沒有說一個字。那張草稿紙白霽塵現在還留着,夾在數學課本里,放在雲城的家裏,書桌的抽屜裏。好幾年了,紙已經發黃了,邊角也捲了,但字還在,清晰得像昨天剛寫的。
白霽塵放下筆,把椅子轉過來,面對林厭遲。“所以呢?你現在要幫我寫論文嗎?你會寫金融模型嗎?”
林厭遲想了想,說:“我可以學。”
白霽塵笑了。他笑起來的時候眼睛彎成兩道月牙,和高一時一模一樣。“不用。你坐在這裏就行了。不用看我,不用說話,不用幫我寫。你在這裏,我就能寫出來。”
林厭遲把椅子挪近了一點,近到兩個人的膝蓋碰在一起。白霽塵轉回去繼續寫論文,林厭遲低下頭繼續看那本代數幾何。書頁終於翻過去了,翻到了下一頁,又翻到了下下頁。他看進去了,白霽塵也看進去了。
廚房裏燉着排骨湯,咕嘟咕嘟的。窗外在下雪,細細碎碎的鹽粒。檯燈亮着,暖黃色的光照在兩個人身上。白霽塵偶爾停下來想問題,偶爾側過頭看林厭遲一眼。林厭遲偶爾擡起頭看白霽塵一眼,兩個人的目光在空中撞在一起,然後又各自移開。
有一次,白霽塵忽然想到一件事。“林厭遲,你高中的時候,爲甚麼要坐在最後一排?”
林厭遲沒有馬上回答,想了很久。久到白霽塵以爲他不想回答了。然後他開口了,聲音很輕。“因爲最後一排可以看到全班。第一排只能看到黑板。”
白霽塵看着林厭遲微微泛紅的耳廓,心臟像被人用手輕輕地揉了一下。最後一排可以看到全班。不是不想被看到,是想看到所有人。看到誰在笑,誰在鬧,誰在睡覺,誰在偷偷看他。他把目光落在那個總是遲到的、笑起來眼睛彎成月牙的、坐在第三排靠窗的少年身上。看到了,就再也移不開了。
紐約的冬天冷得不講道理。
白霽塵的體質是那種“一冷就手腳冰涼”的體質。以前在雲城,他每年冬天都會凍得手指發僵,戴上林厭遲送的手套之後纔好一些。現在在紐約,冬天更冷,風更大,他的手腳更涼了。林厭遲發現這件事之後,每天晚上睡覺前都會做一件事——把白霽塵的腳捂在自己小腿中間。白霽塵第一次被捂的時候整個人都僵住了,不是因爲不舒服,是因爲林厭遲的小腿很涼,涼得像兩根剛從冰箱裏拿出來的冰棍。“你小腿這麼涼,還給我捂腳?”白霽塵想把腳抽出來,林厭遲夾住了,不讓他抽。“你的腳比我的小腿涼,”林厭遲說,“你更需要捂。”
白霽塵沉默了片刻。“那你的小腿怎麼辦?”
“你先捂熱了,再捂我。”
白霽塵看着林厭遲那張被枕頭壓出紅印的臉,看着他微微抿着的嘴脣,看着他明明冷得要死還裝作若無其事的樣子,忽然覺得心裏有一塊地方塌了。不是疼,是軟。軟到他想把這個人抱進懷裏,把所有的溫度都給他。他伸出手,把林厭遲拉進懷裏,被子裹緊,手腳並用,把他整個人纏住。林厭遲被他纏得動不了,臉埋在他的胸口,呼吸很重。
“白霽塵。”
“嗯。”
“喘不過氣了。”
白霽塵鬆了一點,但沒有完全鬆開。他把下巴抵在林厭遲的頭頂上,閉上了眼睛。窗外的風在呼嘯,雪在落。紐約的夜很冷,零下十幾度。但被子裏很暖,暖到他的腳趾都舒展開了。
林厭遲的廚藝很好,比他好一萬倍。
這是白霽塵不得不承認的事實。他學會煮粥已經花了好幾個月,到現在還會偶爾煮糊。林厭遲會做很多菜,紅燒排骨、清炒時蔬、番茄炒蛋、涼拌黃瓜,還有一大碗冬瓜排骨湯。和白霽塵第一次在宋懷槿家喫到的一模一樣。白霽塵問過他“你是不是跟你姨媽學的”,林厭遲說“不是,是自學的”。白霽塵愣住了,自學的?甚麼時候學的?在美國?在那些一個人的夜晚裏?他看着菜譜,一步一步地學。切菜的時候切到了手指,沒有創可貼了,用紙巾包着繼續切。油濺到了手上,起了水泡,用冷水衝了衝繼續炒。鹽放多了,太鹹了,倒掉重新做。糖放多了,太甜了,倒掉重新做。糊了,焦了,不能吃了,倒掉重新做。
做好了。沒有人喫。只有他自己。他坐在餐桌前,面對着一盤紅燒排骨,一盤清炒時蔬,一碗番茄蛋花湯。他一個人喫完了所有的菜,不是因爲他餓了,是因爲他不想浪費。他花了很長時間做這些菜,從切菜到炒菜到擺盤,每一個步驟都很認真。他不想讓這些認真的成果被倒進垃圾桶。所以他吃了,喫得很慢,每一口都嚼很久,像在品嚐甚麼珍貴的東西。
白霽塵想到這些的時候,正在喫林厭遲做的紅燒排骨。排骨燉得很爛,肉從骨頭上輕輕一抿就下來了。醬汁是深褐色的,掛在排骨上,亮晶晶的。白霽塵吃了好幾塊,每一塊都喫得很乾淨,骨頭上的筋膜都咬掉了。
“林厭遲,”白霽塵說,“你以後不要一個人做飯了。我做給你喫。我做得不好,但我會學的。”
林厭遲看着他,看了很久。他把一塊排骨夾到白霽塵碗裏,說了一句讓白霽塵的眼淚差點掉下來的話。“你已經做得很好了。你做的粥,甜的。我很喜歡。”
白霽塵把那塊排骨吃了。很香,很糯,骨頭上的肉輕輕一抿就下來了。他抿着抿着,眼眶就紅了。他不是被排骨感動了,是被“甜的”兩個字感動了。他做的粥明明是鹹的,他從來不在粥裏放糖。林厭遲說“甜的”,不是指味道,是指心意。他的心意是甜的,林厭遲嚐到了,很喜歡。這就夠了。別的都不重要。
林厭遲有一個白霽塵覺得很無聊的習慣——他喜歡在超市裏比價。
不是比不同品牌的價格,是比每一家超市的價格。同樣的牛奶,這家比那家貴三毛錢,他就會選擇那家。白霽塵一開始覺得他是在省錢,後來發現不是。他的時間比三毛錢值錢多了,但他願意花時間去比價,不是因爲三毛錢有多重要,是因爲這是一種習慣。從甚麼時候開始的?大概是從他一個人生活的時候開始的。沒有人幫他掙錢,沒有人幫他省錢,沒有人幫他付房租水電。他每一分錢都要自己掙、自己省、自己付。他把三毛錢省下來,存進一個罐子裏。罐子不大,透明的玻璃罐,放在書桌上。裏面有很多硬幣,一分、五分、一角、兩角五分的都有。白霽塵有一次數了數,有二十多塊。二十多塊,夠買一杯奶茶,夠坐幾次地鐵,夠在燒臘店買一份叉燒飯。不多,但它在那裏,在書桌上,在臺燈旁邊,在他每天擡頭就能看到的地方。它提醒他——你在一個人生活,你要省着點。
白霽塵知道這件事之後,每次跟林厭遲去超市,都會主動幫他比價。“這個牛奶,三塊五。那個三塊七。買這個。”“這個雞蛋,四塊二一打。那個四塊五。買這個。”“這個蘋果,一塊九一磅。那個兩塊一。買這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