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 到時, (1/5)
到時,第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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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筆錄》
開始時間年1月14日19時1分
結束時間年1月14日19時32分
地點:北城市公安局特別辦公室
被調查人:顧言銘,北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隊民警,
29歲,男,漢族。
調查人:陳齊(北城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黎裏(江湖省公安廳刑偵局局長)、
鄭明(北城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調查目的:瞭解重案的相關情況
記錄人:黎裏、鄭明
筆錄內容:
問:顧言銘警官,我們現在找你,是想向你瞭解重案的相關情況,希望你能如實回答我們的問題。聽清楚了嗎?
答:清楚。
問:今天是2009年1月14日,你今天有見過章其華警官嗎?
答:有。
問:具體是甚麼時間?
答:今天早上上班之前,應該在6點40到7點鐘之間。
問:是章其華警官主動找到你的嗎?
答:是。章支今天早上6點鐘給我打了一通電話,讓我早上7點之前去她辦公室。
問:今天早上你到達她辦公室以後,發生了甚麼?或者說,她都跟你說了甚麼?
答:她讓我看了一隻密封好的信封,並且當着我的面將信封封進了保險櫃裏。她交代我說,10點半的時候,她會準時發送保險櫃密碼到我們隊李支的手機上,讓我到時候知會李支,密碼就是這隻保險櫃的。
問:然後呢?
答:她還說,李支看到信封裏的東西以後就知道是甚麼意思。還告誡我,之所以這麼謹慎,是因爲如果裏面的東西過早曝光了,就沒用了。
答:章支還讓我到時候告訴李支,就說裏頭的信息以她身上穿的這身制服作擔保。
問:你照做了嗎?
答:我照做了。因爲我猜到了,大概率是我們隊相關案件的重要情報。章支她講得十分慎重,而且是以身上這身制服作擔保,我沒理由不相信,不照做。我還在分局大隊的時候就聽說過章支,之前辦案,也有跟章支打過幾回交道。她是一位我信得過的好領導,好警察。
問:所以你是在的時候,準時等在了禁毒支隊支隊長李偉的辦公室門口?
答:是。準確來說是10點鐘的時候,我就已經等在了李支的辦公室門口。我一直看着時間,等着。10點半的時候,我看了手錶上的時間,並且覈對了手機上的時間。
問:那麼在此期間,有沒有其他人問過你甚麼?譬如說,問你跟章其華警官今天上午聊過甚麼沒有?
答:沒有。我非常確定。
問:好的,顧言銘警官,感謝你的配合。之後如果還有其他問題,希望你屆時也能積極配合我們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