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 第 75 章
第 75 章
遲南又來到了新的衣服店,衣服的展覽處掛着許多形形色色的衣服,遲南對逛時裝店起了興趣,於是遲南便邁着輕快的步伐跑過去,跑到衣服店門口,然後對沈桓堯揮了揮手招道:“寶貝,快來這裏呀!這裏有好多好看的衣服。”沈桓堯說:“我來了,寶貝。”
這些琳琅滿目的衣服裏,最吸引遲南的就是西裝了,但遲南並不是自己想要穿西裝,而是遲南想看沈桓堯穿西裝,因爲遲南覺得沈桓堯的氣質穿西裝一定會非常俊美並且有霸道總裁的氣質,遲南已經迫不及待想看沈桓堯穿上西裝後有多少路人被他吸引目光了。
遲南倒不是很介意其他喜歡看長得好看的路人看他的老公,畢竟這也代表着他的老公非常有魅力,也代表着他的眼光非常好,況且現在遲南已經是沈桓堯的合法伴侶了,他們都結婚了,難道沈桓堯還會被路邊的野花野草搶走嗎?這當然是不現實的啦。總之,和非常帥氣的沈桓堯走在一起讓遲南非常有成就感。
遲南於是對沈桓堯說出了這樣的想法,沈桓堯對遲南說:“寶貝,你好像對我們走在一起時的現實情況有甚麼誤解,我們兩個人走在路上牽着手的時候,並不是只有一個人被路人看呀,因爲遲南寶貝長得和我一樣好看呢,比起遲南寶貝會不會覺得路人的眼光太乾擾我們,我更擔心的是遲南寶貝在路上邂逅了很好看的男人並且對他動心,與此同時這位男人也被遲南寶貝吸引了目光。”
遲南立刻反駁道:“可是我們兩個人一起牽着手,怎麼可能會有路人敢和我們其中的任何一個人搭訕呢?我們一看就是情侶呀。”沈桓堯摸了摸他俊美的下巴,然後說:“也是哦,遲南寶貝真是非常聰明,讓我想到了我之前沒有想到的點子,那就是我們可以穿着一套一模一樣的情侶衣服走在路上呀,這樣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是情侶了,就算是路過的小蟲子或是小蝴蝶,一看我們,也知道我們是一對的。”
遲南說:“那真是太棒了,我們就這樣說定了,買一套情侶西裝,然後我們今天把這套西裝帶回家放進洗衣機裏洗一洗,明天我們就穿着情侶西裝出門啦!”沈桓堯又思考了一下,看上去非常猶豫的樣子,遲南看到沈桓堯猶豫的神情,便有些不開心起來,畢竟遲南誤以爲沈桓堯是不喜歡和他穿情侶套裝,當然,遲南說的情侶裝一直都指的是可以穿在公共場所的正規的衣服,比如說情侶衛衣,情侶T恤之類的,之所以稱之爲情侶套裝,只是因爲這兩件衣服長得一模一樣而已,比如說上面的圖案和花紋一模一樣,顏色和格調也一模一樣,這樣可以讓一對情侶更高興地談戀愛,也讓這對情侶更有歸屬感。
遲南於是對沈桓堯生氣地說:“寶貝,難道你不想和我穿情侶套裝嗎?你如果真的是這樣想的話,我可就要生氣咯,你之前不是說你是世界上最愛我的人嗎?”沈桓堯說:“寶貝,你在想甚麼呢,我當然是非常樂意和遲南寶貝穿情侶套裝的呀,但是我想着遲南寶貝非常重視服裝的舒適度,比如說,我們今天兩個人就穿着休閒套裝,又是衛衣又是外套和長褲,總體來說走路的時候非常舒適,也很方便我們碼字和移動到新的場合。但是如果是西裝的話,遲南寶貝一定會覺得西裝太緊了,走路或者蹦蹦跳跳的時候也不方便。”
遲南說:“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呀,說實話,我在戶外玩耍的時候真的不太喜歡穿西裝,對我來說,西裝除了比較好看以外,根本就沒有任何其他好處,而且對於我這種喜歡宅在家裏碼字的人,更是不適合了,一整年都不需要用到一次,所以沈桓堯這次考慮到的點子真是非常有用,讓我差點就誤入歧途,買了西裝又不穿的話,實在是太浪費了。”
但是沈桓堯回答說:“寶貝,買來不穿其實並不浪費哦,因爲我有非常多的錢呀,其實遲南小寶貝現在的衣櫃裏已經放了一大堆衣服了,每一件都是非常漂亮的精緻又高貴的衣服,品牌也是保遲南小寶貝滿意的。”遲南聽到了以後非常高興,因爲遲南知道沈桓堯口中說的能讓他滿意的品牌,一定是這世界上最好的品牌之一,遲南頓時有些迫不及待地想回家去試各種衣服了。
遲南心想,他還是買衛衣和毛衣比較適合,畢竟遲南現在最常穿的就是衛衣和毛衣,還有普通的長袖衣服,遲南對此感到期待,他心想着,如果他和沈桓堯穿着休閒的情侶衣服出門的話,即使沒有西裝那麼亮眼,也會非常吸引人呢。很多人說不定都會在心裏默默祝福他們這對情侶長長久久。想到這裏以後,遲南便變得更高興了,他心想,自己回了別墅以後一定要準備好相機,然後準備在他們出門的時候拍他們穿着情侶裝的照片,最好要到很多不同的景點去拍,拍到一百張,他們就可以把這些照片整理成相冊,然後收藏起來了。或者,他們也可以把他們談戀愛時期的合照貼在牆上,畢竟沈桓堯的別墅那麼大,一定可以空出來一張專門用來收藏戀愛回憶的戀愛牆,然後遲南定期都會跑到他們的戀愛牆前面寫作,特別是遲南寫小說寫到主角的情感交互的時候。遲南心想,他實在是非常想看到戀愛牆的誕生,這對遲南來說和他的小說出版成實體書一樣高興。當然,遲南又重新思考了一下,他收回之前的想法,覺得還是出版小說的實體書最讓他高興,畢竟遲南的夢想是寫小說呀,戀愛對於遲南的人生目標其實是次要的,當然,遲南並不會把自己的人生觀中對戀愛的價值定義告訴沈桓堯,否則的話沈桓堯會傷心很久的。
遲南又想着,他其實可以去當攝影師,畢竟聽說攝影師也是一項非常自由的職業,可以讓遲南見識到各地的大好河山的美景,並且將每一幀畫面都定格在相機上面,這樣遲南的人生也非常有意義。但是比起寫小說,遲南還是放棄了攝影,畢竟遲南覺得自己最喜歡的那本小說的cp是對他來說非常重要的事物,遲南覺得現在他已經有經濟條件去全職經營和敘述這對cp的故事,那麼遲南當然是義無反顧地選擇寫小說,哪有其他的閒工夫去關注其他事情呢?而且,攝影師所得到的樂趣就是賞景,而這一點,沈桓堯可以在遲南沒有成爲攝影師的情況下幫助遲南享受到,畢竟沈桓堯可以帶遲南到各地去旅遊呀,遲南非常喜歡去各地旅遊,雖然他很愛乾淨,但是爲了他小說的靈感,他可以付出一切。
在遲南開始逛服裝店以前,遲南又去了附近的桌椅上寫了兩千多個字,遲南發現最近自己的靈感總是容易被中斷,因爲他寫小說很容易累,也容易被其他一些微小的事物分心,遲南並不想成爲這樣的自己,於是遲南選擇了每寫一千字就新開一章章節,然後遲南便在新章節裏更有動力寫更多的字數,反之,如果遲南一直在堆積了很多字數的章節裏寫作的話,遲南就會下意識覺得自己已經寫了很多字了,從而產生倦怠情緒,並且遲南在開始繼續寫作前也很難分出心去記錄他上一次寫到多少字,這會增加遲南的工作量。遲南嘗試過在一個已經有七千字的文稿裏繼續寫,結果他在接下來的一小時裏一會兒摸魚一會兒寫,最後竟然只寫了一千個字,最後遲南這章章節的總字數達到了八千字,這聽上去非常多,但是實際上遲南在短時間內的寫作效率是越來越低的。但如果遲南新開一章字數爲零的文稿就完全沒有這個問題,如果遲南想看一看自己在一段時間裏寫了多少字的話,遲南直接看這章章節的總字數就行了,完全不會被之前那樣的七千字的表象所迷惑,看到的一般是幾百字或是一千字出頭,看到自己的字數比較少,遲南纔會有緊迫感和危機感,才能督促自己寫更多的文本。
寫着寫着,遲南驚喜地發現自己的字數已經穩定在裏五千兩百字一小時左右,這可能是他剛纔訓練自己一邊說話一邊碼字後的結果,遲南發現自己的打字速度變快了不少,但同時他也需要消耗更多的精力去盯着屏幕上的輸入法上跳出的選項來選擇正確的字,長此以往,遲南會覺得很疲憊,但這對遲南這樣腦補劇情的速度非常快的小說家來說,其實是一種虛假的疲憊,因爲給遲南帶來疲憊感的並不是腦補劇情時的苦惱和頭禿,而是輸入新的字符時的手的疲憊和大腦被打字事務干擾的煩躁。
遲南在寫出新的兩千字的過程中,發現自己又忘記分行了,寫小說如果不分行的話可是會讓讀者的閱讀體驗呈直線型下降的,遲南感覺給上面的一些情節補上分行,至於再之前的已經被他寫完並且關閉的章節,遲南就懶得管它了,畢竟遲南現在的首要任務是簽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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