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想種花 (1/3)
想種花
永夜14章
是的,如果原朗離開落水村一段時間,就會消失在徐樂支的記憶裏。雖然不會徹底忘記,但記憶一定會逐漸模糊。失去回憶裏的情緒,氣味,感情,最後剩下乾巴巴的信息,如同印在小說扉頁的一行字。
換句話說,徐樂支也許會記得自己曾經認識一個出手闊卓的房客,卻不記得自己喜歡過這個人了。
這個認知令徐樂支難過,他站在桌子前,只覺得手足無措。可這是現實啊,原朗遲早會離開落水村,離開他的。他必須做好心理準備。
“沒事”似乎是想安慰徐樂支,原朗語氣的聲音溫柔了些,不再冷冰冰的“好不容易來趟裏洲,你有想去的地方嗎?”
徐樂支愣了,這……這是要帶他出去玩的意思?
“嗯……”徐樂支想了想,還真有。
原朗站在裏洲市最大的一個花卉蟲鳥市場的入口招牌前,看着徐樂支在面前帶路,腳步歡快得要蹦起來了。
“我老早就想來這裏買種子了!”徐樂支說話的語氣和嘴角一起上揚“聽說這裏有好多進口的種子,我想在院子裏種花想很久了!”
原朗看着人頭攢動,生氣勃勃,到處植物,鮮花。充滿這鳥叫,貓叫,狗叫的市場,面無表情。
徐樂支可開心了,興奮地看花挑種子。
玫瑰是要的,月季也是要的。月季比玫瑰好養活。向日葵儘量買多一點,能活一棵都是他賺,畢竟有瓜子可以喫嘛。
還有葡萄!他想搭葡萄架子很久了,不過葡萄喝水特別多,要種成挺費力的。要不要也買點紫藤呢?如果葡萄種不成了,搭架子也不至於浪費?
徐樂支腦子裏快速盤算着,不一會就買了很多,但他還嫌不夠,在他的計劃裏,他得種滿院子的花,就連田埂和菜地裏都開着五顏六色的花朵,那才叫好看。
他拿起一包蓮花種子,又看上了鳳仙花,原朗終於伸手製止了,“照料這些花是有方法的,你得花心力學習,你以前沒養過花,可以先挑一些好養活的。”
徐樂支亮晶晶的眸子望向他,一副期待指教的樣子。
沒想到原朗對這方面還真有些研究,首先就讓徐樂支放棄蓮花,蓮花養活難度高,暫時不嘗試,玫瑰也算了。月季花需要全光照環境,適合種在菜地裏,倒是可以多種一點。
與其買好看但難養活的,不如買點飄香藤,鐵線蓮,旱金蓮這些容易養活的藤類植物。
“你好厲害”徐樂支真誠地誇獎“你好像甚麼都知道”
原朗似乎想到了甚麼,微微笑了,語氣柔和地說:“我母親很喜歡養花,家裏有一座花房。”
徐樂支很開心跟原朗有共同話題,就問:\"那你媽媽現在還養吧”
原朗神色未變,但聲音明顯低沉一些,說:“她過世十幾年了。”
徐樂支愣住了,望着原朗俊朗的側臉,一時間竟不知該說甚麼。
“沒關係,都是過去的事情了”原朗低頭拿了包鐵線蓮的種子放在徐樂支懷裏。
原朗記得,自己是和徐樂支說過父母的事情,看來遺忘的速度加快了。
鬼使神差般徐樂支又追問了另一個問題:“那你爸爸呢?”
原朗神色不變:“也過世了,他和我母親同一天走的。”
“是……意外嗎?”
原朗面無表情地挑種子,語氣平淡地就像在討論今晚喫甚麼:“不是意外,被人殺害了,家裏幾個心腹把我帶上了去東南亞的船,我逃過一劫。”
徐樂支心裏已經開始爲原朗難過了,聲音發抖地問:“你那個時候幾歲?”
原朗的眼神避過徐樂支,落在身後攢動的人流,似乎是在回憶,又像是不願意直視眼前人,“15、16歲吧,太久了,記不清了。”
東西買完了,他們離開花鳥市場。快樂的情緒已經消失,心裏沉甸甸地。他猜到原朗的生活境況比較複雜,但他沒猜到原朗父母都被害了,原朗在少年時期就身背血債。
然後他心裏又有些隱隱共通的歡喜——原朗跟他一樣,都是孤兒。他們不是毫無相同點的兩條平行線了。
快要到花鳥市場出口的時候,身後突然傳來了一聲狗叫,徐樂支下意識望過去。只見一個農民模樣的伯伯,腳邊放着一個竹片編成的粗糙籠子,籠子裏關着一隻黑色奶狗,看不出是甚麼品種,奶狗明顯剛出生不久,毛髮稀疏,眼睛都沒完全睜開,蔫蔫蜷縮着唔咽,很虛弱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