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花花公子(7) “我很喜歡” (1/4)
第197章 花花公子(7) “我很喜歡”
阮燭枝離開停車庫, 乘坐電梯進入商場。
既然沈怏幫了他的忙,他自然應該準備一點心意進行答謝。
不過沈怏早早便功成名就,擁有得太多, 在物質上不可能有甚麼缺少的東西, 想要的他自己都能弄到手, 而連沈怏都得不到的東西,他如今這麼一個紈絝子弟也沒有辦法。
所以阮燭枝看似認真,實則隨意地挑了一條黑皮銀扣的皮帶, 便提上包裝好的禮品盒打道回府。
回去的路上, 助理小宋打來電話,說是調查到一些很重要的東西必須立刻彙報。
阮燭枝:“說。”
宋助理:“阮少, 我查到馮準興之前居住的那個小區, 在將近四個月前, 發生了一起尚未告破的失蹤案,受害者是居住在C棟1005的一家三口,以父親、母親、孩子的順序,接連三天, 每天失蹤一個。”
“根據周圍調取的監控記錄來看, 他們都是在乘坐電梯進入十三樓後失蹤的。”
巧合的是,十三層的監控就在父親失蹤前一天,不知道被誰物理破壞了, 物業當天發現後立刻登門徵求十三層全體住戶的意見,是否要大家一起購買兩個新的監控換上, 下午就能找人來安裝,費用幾家平坦。
“但這個提議被十三層超過一半的住戶拒絕了,他們認爲監控又不是他們破壞的,而且樓層裏的監控也沒甚麼用, 不願意攤錢,原本投贊同票的住戶也不願意給這些人佔便宜,換監控的事便不了了之。”
阮燭枝問出符合角色認知的問題:“這種事情不應該物業自己着手解決嗎?怎麼還找業主要錢?”
宋助理解釋道:“因爲那個小區的物業費很低,物業的管轄範圍很小,監控他們全天換班看着,但換監控的錢就不該他們出了。”
阮燭枝:“接着說。”
宋助理:“十三層走廊裏的監控缺失,但電梯上的監控能夠證明他們是在十三層出的電梯,另外,樓梯間內,與能夠拍攝到整棟樓外部的監控顯示,受害者均未通過電梯、樓梯或是樓房外部離開十三層,所以事發後警察着重搜查了這層樓,尤其關注有沒有暗道、暗門之類的存在……結果一無所獲。”
阮燭枝:“事發後多久被發現的?”
“三天後。”
宋助理回答道:“是那家孩子的班主任老師看孩子沒去上學,聯繫他的母親和父親都沒有打通電話,察覺不對,這纔有些忐忑地報了警。”
“警察到達後,敲門無人響應,破門而入,家中空無一人。一番調查,雖然室內沒有任何搏鬥痕跡,但他們通過電子設備裏的記錄,確認1005戶的住戶出事了...”
案情覆盤大概是這樣的。
案件發生的當月五號,本該如往常一樣按時下班回家喫晚飯的丈夫久等不至,劉畫美撥打丈夫的電話,沒打通,便又打到他公司,這才從同事口中得知丈夫今天根本沒去上班,反而上午便請了一週的假,給出的理由是家中親人重病。
劉畫美應是十分不解,畢竟他們家裏根本沒人生病。她只能去找當事人解惑,又連續撥了好幾通電話打給丈夫劉高義。依舊無人接聽。
此後不久,她收到一條陌生號碼發送過來的短信。
事後調查顯示,那個號碼是一個已經註銷的空號,無法追蹤,短信內容則表露出明晃晃的威脅:[你的丈夫已經被我請來做客,噓...小聲些,別嚇醒正在安睡的孩子。]
劉畫美悚然一驚,趕忙衝進孩子臥室,卻發現孩子不知道甚麼時候歪躺在牀上睡着了,怎麼叫都叫不醒。更驚悚的是,那個陌生號碼緊接着便發來一條彩信,正是一張孩子在牀上昏睡的照片!
[別聲張,別報警,明天你就可以見到你的丈夫。當然,你也可以選擇不聽話,去告訴警察,告訴其他人,這樣,你無辜的孩子就可以不用再看見第二天的太陽了。]
這條短信沒有明確劉高義的狀態是死是活,卻表明了,劉畫美要是敢報警,敢把這件事說出去,她的孩子就會死。
那張發過來的照片就是在證明,兇手很有可能可以做到。
是真,是假?
劉高義如何了?
她敢賭嗎?
他人不會知道劉畫美在那晚做了如何激烈的思想鬥爭,但結果是,她的確沒有報警,也沒有把這件事告訴給其他人。
六號凌晨五點,劉畫美收到新的短信,讓她在六點準時踏入十三樓。
劉畫美有回一條短信,祈求對方放過他們一家人,至少放過他們無辜的孩子,他們願意付出全部的積蓄還有唯一的房產。
那邊沒有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