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 第五十一章:自由妖城,萬族之都 (1/5)
第五十一章:自由妖城,萬族之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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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萬族之都"的招標大會
妖城擴建工程啓動第一天,六耳在城門口支了個臺子,掛橫幅:"萬族之都建設項目公開招標——只要你有手,就能來幹活!"
結果來的不是工匠,是各路妖王來要編制。
"我蛟魔王部下水族三千,能不能包個河道工程?"蛟魔王扛着兩箱東海珍珠,往六耳腳邊一放,"這是……投標保證金。"
六耳掂了掂珍珠,轉頭對悟空喊:"大聖,有人行賄!"
悟空正在旁邊啃桃子,聞言頭也不擡:"多少?"
"兩箱珍珠。"
"收了。"悟空把桃核精準吐進垃圾桶,"河道工程給水族,但有個條件——"
"您說!"
"汛期不準發大水,旱季不準斷水流,違者扣積分,珍珠沒收。"悟空終於擡頭,金瞳裏閃着"我當年當過弼馬溫懂管理"的光,"還有,河道里要留游泳區,夏天小妖們要玩水。"
蛟魔王:"……您認真的?"
"認真的。"六耳把珍珠往懷裏一揣,"上次紅孩兒在護城河放火,差點把城燒了,我們現在有《城市消防管理條例》——"
他掏出一卷玉簡,念得抑揚頓挫:
> **《萬族之都建設管理條例(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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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 第一條妖城之內,不分種族,不分修爲,放屁去廁所,打架去擂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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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住房分配
> 第二條按"洞府積分"排隊,積分來源:納稅、義工、文藝創作(經審覈)。
> 第三條禁止囤積洞府,違者洞府充公,改爲公共廁所。
>
> 第三章商業管理
> 第四條營業執照需三界議會審批,禁止賣假貨(白骨精快遞除外,她有人脈)。
> 第五條餐飲店鋪需衛生許可證,禁止用"三昧真火"直接烤肉(容易連客人一起烤熟)。
>
> 第六章附則
> 第六條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六耳獼猴與孫悟空共同所有,吵架時聽六耳的,打架時聽悟空的。
蛟魔王聽得嘴角抽搐:"……這條例誰寫的?"
"我寫的。"六耳得意洋洋,"悟空只會寫'齊天大聖到此一遊',這種精細活只能我來。"
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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