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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 11 章:既然沒地方住,那就住我家吧。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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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奕陽小聲爲自己辯解:“這種只會偷雞摸狗的騙子,纔沒那麼大的膽子傷人呢。”

盛凜冷冷瞥他一眼:“雖然你長了嘴,但這種時候可以當啞巴。”

夏奕陽:“……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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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又在派出所簽完幾頁案情說明,盛凜終於把小少爺全須全尾地領了出來。

臨走前,夏奕陽問向警官:“文森被抓起來了,那他會被判刑嗎?”

“文森?……哦,你說嫌疑人吧。”向警官沉吟了幾秒,最終選擇實話實說:“應該會的,但不是因爲你這個案件。在你這個案件裏,他向你借的錢都還了,構不成犯罪;你雖然抓到了他盜竊未遂,但你提前把貴重電子物品都轉移走了,櫃子裏只放了三百塊現金,金額也不算大。真正影響案件的,是因爲他偷了電瓶車。”

“電瓶車?”

向警官:“對,據他自己交代,他現在騎的電動車是他偷的。他每天唱完歌后,如果當天收益不好,就會‘加班’去偷電瓶車,然後轉手賣掉。”

“!!!”夏奕陽一想到自己居然不止一次坐過贓物,就直犯惡心。

他一直以爲自己每天工作就很辛苦了,沒想到文森纔是真“辛苦”——他又要賣唱,又要騙錢,又要偷電瓶車,一人打三份工,真是不折不扣的寶藏男孩呢。

……

今日陽光正好,灑在派出所門口的臺階前,就像夏奕陽上次來報警的那天一樣。

不同的是,上一次夏奕陽是哭着走的,這一次夏奕陽一滴眼淚都沒流——雖然小少爺臉上掛了彩,但他很堅強!

“老闆,謝謝你來接我。”夏奕陽向盛凜乖乖鞠了個躬,認真說,“我耽誤你的生意了,是不是?”

盛凜沒回答這個問題,而是轉移話題,問他:“你接下來打算住哪裏?”

“住哪裏?”夏奕陽傻傻回答,“還是住我現在住的地方啊……”

盛凜嘆口氣:“你怎麼這麼天真?你在青旅抓了騙子,還和騙子打架,鬧到去派出所,你覺得青旅老闆還會讓你住嗎?”

“他們憑甚麼不讓我住?”夏奕陽震驚不已,“這又不是我的錯!”

“但是在青旅看來,你纔是那個引發麻煩的人。”盛凜說,“而且青旅人多眼雜,住客關係複雜,如果新的舍友是第二個文森,你怎麼辦?”

夏奕陽:“……”

他眼睛裏閃過一絲茫然,顯然不知道下一步要往哪兒走。

半個月前,小少爺從酒店搬到了青旅,落差極大,雖然生活有種種不便利,但是看在低廉的價格份上他都忍了;現在青旅住不了了,他總不能真的買一頂帳篷睡在人民公園吧!

夏奕陽喃喃:“可是我住哪裏啊?”

他本是在自言自語,沒想到,盛凜開口接話:“——住我家。”

“???”

“冰粉店上面的二層閣樓,和樓下面積差不多大。”男人說,“我不收你的錢,我也沒有偷電瓶車的愛好。”

夏奕陽:“……老闆,你是在開玩笑嗎?”

盛凜反問:“我看起來是像會開玩笑的人嗎?”

好吧,確實不會。

可是,讓他和老闆住在一起?夏奕陽從來沒有過這樣的預想。

但盛凜提出來的方案,確實是囊中羞澀又缺乏安全感的夏奕陽唯一的解決辦法了。

——小少爺連青旅那種八人間上下鋪都忍得了,和老闆住一起也沒甚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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嗚呼,小少爺終於要搬進老闆家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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