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同人美文 > 明末的格里芬指揮官 > 第10章 第10節

第10章 第10節 (1/4)

目錄

“你有何案?”

“小民要報,那曹府家丁二德,欺行霸市,縱狗行兇!”

“你!你怎能反咬一口?大人,您看看這廝!氣焰囂張!毫無悔改之意啊!”

“大人,這二德光天化日外出遛狗,竟然連個繩子都不牽,那狗就如此在大街上肆意狂奔,引得街道混亂無比,那狗看到我等,不知爲何瞬間發狂,對着我等便衝了上來。”

“大人您也知道,小民自幼膽小,若不是我家內人眼疾手快當場斃了那惡犬,怕是會釀成大禍,如此惡奴!難道不該罰?”

“滿口胡言!我家長貴自幼乖巧,我們家遛狗從來都不牽繩,讓它往東就往東,讓他往西就往西,肯定你二人意圖不軌被長貴看到了,便引得它攻擊你們,你們還倒打一耙!”

“哼,,你知不知道有一句話,遛狗不牽繩,等於狗遛狗?”

“沒錯啊,我就是我家公子的狗啊?這話怎麼了?”

“......沒怎麼,咱們聊案子吧。”

第一卷 : 第16章第十五章:三步走

“大人,這惡奴出來遛狗不牽繩,放任大型犬在城內亂跑,給人民羣衆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威脅啊,你看看,如果不是我們及時出手,我就要被那惡狗咬個好歹,可怎麼辦啊,大人,還請明察啊”

姜寒率先發難

“嗯....有理”

趙璞點了點頭,認可了姜寒的說法

“可大人,我朝律法,並未規定說遛狗必須要牽繩啊,反而殺了我家的狗,他須得被依法懲治!

二德急了,也不甘示弱,開始輸出

趙璞點了點頭,覺得二德說的也似乎不錯。

“嗯....確實”

“可大人,我朝律法中同樣沒有規定殺狗就應受到懲罰的規定啊,反而縱狗行兇,就該被抓進大佬!”

“嗯...也對”

“大人,你可不能聽他一派胡言!”

“大人,你可不能由他胡說八道!”

“大人!......”

“大人!......”

“行了!咆哮公堂,成何體統!你們是大人我是大人?”

趙璞瞪着眼睛。

“你等二人,一者縱狗行街,擾亂治安,二者殺人狗命,傷害財產,然,我朝律法並無禁止,故,雙方皆爲無罪。”

“可大人...”

二德還要再說。

“但是!”

趙璞話鋒一轉。

“你二人咆哮公堂,無視朝廷命官,按律,各打十大板!下去領罰吧!”

一番話,趙璞算是給兩個人的案子畫上了句號,他是懶得管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情,現在賑災大業纔是他最關心的。

古代的打板子,嚴格來說,其實是杖刑,具體就是一根兩米多長碗口粗帶棱的漆木棍子,這玩意可是實心的,打一棍子下去有人好受的,但是,所謂有人的地方,就有各種各樣的門道,這杖刑裏面,同樣有一點說頭。

行刑的時候,由衙役執行,但在行刑過程中,會有一個監刑官,負責監察杖刑的執行,幫忙叔數,監刑官不允許與衙役有任何實質上的交流,一句話都不能說,只有行刑開始和結束的時候能說兩句話,其餘時間一縷不許張口。

目錄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