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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林厭遲[番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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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厭遲

林厭遲——紫色桔梗

樣貌特點

林厭遲的長相是第一眼就會讓人記住的那種。不是因爲多驚豔,而是因爲他身上有一種與周圍所有人都不一樣的、疏離的、清冷的氣質。他的五官線條偏瘦,不是那種飽滿的、圓潤的少年感,而是骨感分明的、像被刀削過的鋒利。眉骨高而平,眉形細長,微微上挑,眉尾收得很乾淨,像一筆寫就的瘦金體。眉下的眼睛是整張臉上最重的一筆,瞳色是極深的黑,深到像兩口不會反光的井,你盯着看久了會覺得自己在往下墜。他的眼型偏長,眼尾微微上挑,不笑的時候帶着一種天然的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冷淡。睫毛很長,不是翹的那種,是直直地往下垂,像一排細密的竹簾,把那雙深不見底的眼睛遮在後面。他很少與人對視,不是不敢,是不需要。他的眼睛不需要看別人,別人看不看他,他也不在乎。

鼻樑高而窄,從眉心到鼻尖是一條几乎沒有任何起伏的直線,像用尺子量過的,側面看過去像一座陡峭的山脊。鼻頭尖而小巧,鼻翼窄,整張臉的線條都收得很緊,沒有一絲多餘的肉感。嘴脣很薄,上下脣幾乎一樣薄,脣色偏淡,不塗脣膏的時候是淺淺的粉白色,像冬天被凍過的花瓣。脣形抿着的時候是一條細長的線,幾乎看不出弧度。他很少笑,即使笑也只是嘴角那個極淡極淡的微彎,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他的下巴尖而窄,下頜線清晰得像刀刻的,整張臉從顴骨到下巴是流暢的V形線條。顴骨微高,但不突兀,剛好撐起了面中部的輪廓,讓他不至於顯得過於消瘦。

皮膚是冷調的白,不是白裏透紅的那種健康的白,而是白到近乎透明的白,陽光下能看到太陽xue下面青色的血管紋路,像一張薄紙上畫着細細的河流。他的這種白不是曬不黑,是不曬太陽。他不喜歡太陽,不喜歡熱,不喜歡一切會讓他的皮膚感知到溫度的東西。他常年穿長袖,夏天也是,把自己裹在深色的衣料裏,像一株被養在室內的植物,不需要陽光。

他的頭髮是純黑的,不是那種染出來的黑,是天然的、沉沉的、不帶任何雜色的黑。髮質偏軟,細而直,垂下來的時候會服帖地貼在臉側。他的頭髮長得很快,劉海常常遮住半邊額頭,他也不去剪,任由它垂着。有時候風把劉海吹起來,露出光潔的額頭和那兩道細長的眉,會讓人忽然意識到這張臉其實很好看,只是平時被頭髮遮住了大半。他的耳朵很小,耳廓薄而白,陽光下幾乎是透明的。耳垂很薄,沒有打過耳洞,乾乾淨淨的,像兩片沒有被任何顏料污染的白紙。

身形清瘦,但不是那種不健康的瘦,是他的骨架本身就偏小,掛不住多少肉。他的肩窄,肩膀的線條是往下走的,撐不起寬鬆的衣服。校服穿在他身上總是顯得空蕩,領口往下滑,露出一截細瘦的鎖骨。鎖骨很突出,像一道被刻在皮膚上的月牙。他站着的時候喜歡把重心放在一隻腳上,另一隻腳微微點地,整個人像一竿被風吹彎了的竹子。走路的時候沒有聲音,步子輕而快,像貓。

他的手是白霽塵最喜歡看的地方。手指細長,骨節分明,指甲修剪得很整齊,甲牀是好看的橢圓形,泛着淡淡的粉色。這是他的手上最溫柔的地方,和他這個人完全不一樣。他的手很涼,不是冬天才涼,是一年四季都涼,像一塊被放在冰箱裏的玉。他的指腹上有薄薄的繭,是長年寫字留下的。指尖曾經有很多細小的傷口,是織手套時被棒針戳的,是做飯時被刀切的,是不小心被紙劃的。那些傷口後來都癒合了,但留下了極淡極淡的白色紋路,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他的手是這具清冷身體上最有故事的地方,每一道疤都記着一個他不想讓別人知道的夜晚。

聲音清冽,像冬天裏流過石頭的泉水。不是冷的,是涼的,涼到剛好能讓人清醒。他的音量很低,低到像在自言自語,但每一個字都咬得很清楚,不會吞音,不會連讀,像一粒一粒的冰珠落在瓷盤上。他很少說長句子,能用兩個字就不用三個字,能用一個字就不用兩個字。“嗯”“好”“沒”“安”——這些是他最常用的詞。不是因爲他詞彙量少,是因爲他覺得沒必要說更多。話夠用就行,剩下的嚥下去。嚥下去的那些,有時候變成便利貼貼在牆上,有時候變成信紙摺好收進抽屜,有時候變成照片存在手機裏,有時候甚麼都不變,就是嚥下去了,沉在胃裏,沉了很久也不消化。

情緒和氣質

林厭遲的氣質是冷的,但不是那種拒人於千里之外的冷,是那種你不敢靠近、但靠近了會發現其實沒有那麼冷的冷。他的冷是一層殼,不是天生的,是後天長出來的。殼的裏面是一個很柔軟的人,那個人的柔軟他不知道怎麼表達,所以他把柔軟藏在冷淡後面,藏在沉默後面,藏在那些幾乎不存在的表情變化後面。他很少笑,不是因爲他沒有開心的事,而是因爲他不會笑。他笑起來的時候嘴角只有一個極淡極淡的弧度,不仔細看根本看不到。那個弧度是他全部的高興,很小,小到幾乎不存在,但那是他能給出的全部。

他很少哭,不是因爲他沒有難過的事,而是因爲他把眼淚咽回去了。嚥了很多年,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咽,嚥到後來忘了怎麼哭。但他會在一些很奇怪的時候哭——看到白霽塵站在樓下仰頭看他窗戶的時候,收到那封信的時候,聽到白霽塵說“林厭遲,你不是過客,你是歸人”的時候。那些時候他的眼淚會不聽話地湧出來,不是無聲的流淚,是真正的、控制不住的、像決堤的洪水一樣的哭。他哭的時候沒有聲音,只是眼淚一滴一滴地往下掉。他不會用手擦,也不會用紙巾,只是讓它們流。

他極度缺乏安全感。不是那種“你不回我消息我會擔心”的缺乏,是那種“你會不會突然消失”的恐懼。這種恐懼不是白霽塵給他的,是生活給他的。從很小的時候他就明白一個道理——你擁有的東西隨時都可能失去。媽媽會在你出生的那天離開,外公外婆的家會在你剛習慣的時候被迫離開,爸爸會在你相信他會變好的時候變本加厲地傷害你。他擁有過的東西一樣一樣地失去了,所以他不敢再擁有了。他不敢承認自己喜歡白霽塵,不敢承認自己需要白霽塵,不敢承認自己離不開白霽塵。他怕承認了就會失去。但他還是承認了,在那個天台上,在月光下,在他哭着說出那些他藏了很多年的話的時候。

他的愛是剋制的,但剋制不是不愛,是太愛了。愛到怕自己的愛會成爲一種負擔。他不敢說“我想你”,怕讓白霽塵覺得他太粘人。他不敢說“我愛你”,怕讓白霽塵覺得他太沉重。他不敢說“你別走”,怕讓白霽塵覺得他太自私。他把這些話都吞下去,換成“嗯”“好”“安”“沒”。每個字都壓着他的感情,壓得像石頭一樣重。白霽塵是唯一一個願意把這些石頭搬開的人。

他的愛又是瘋狂的。瘋狂在他會記住白霽塵所有的細節——他喜歡喝芋圓波波,去冰三分糖加脆波波;他冬天不戴手套,手指會凍紅;他考試前會在草稿紙上寫“林厭遲”三個字;他跑完一千五百米會彎着腰喘很久;他笑起來眼睛會彎成月牙,臥蠶會鼓出來。這些細節他記了很多年,從高中記到現在,一個都沒有忘。他的瘋狂在他會拍三千多張白霽塵的照片,從高一到大一,從雲城到上海。他躲在暗處,舉着相機,鏡頭對準那個他不敢靠近的人。快門聲很輕很輕,輕到他自己都聽不到。他拍了很多很多,多到手機內存滿了,刪了一些別的,但白霽塵的那些一張都沒有刪。他的瘋狂在他會設計一場偶遇,在哥大的禮堂門口,在十月的陽光裏,他穿着深灰色風衣,圍着黑色圍巾,站在石柱旁邊等了很久。等白霽塵走出來,等陽光落在他臉上,等他說出那個詞——“好久不見”。這四個字他準備了很多年,寫了很多遍,刪了很多遍,最後定稿的時候手心全是汗。

自律到近乎自虐。他對自己狠,狠到不允許自己犯錯。考試一定要考第一,錯題一定要當天弄懂,計劃表上的任務一定要完成。他每天幾點起牀、幾點喫飯、幾點學習、幾點睡覺,精確到分鐘,從來不偏差。這種自律不是天生的,是後天長出來的。他覺得如果自己不夠好,就不配被人愛。所以他拼命地讓自己變得更好,不是爲了自己,是爲了不被拋棄。這種想法很偏執,他自己也知道,但他改不掉。他需要一個人告訴他,“你不用更好,你已經很好了”。白霽塵就是那個人。

白霽塵說過很多這樣的話——“你瘦了”“粥煮得很好喫”“你養的花還活着”。這些話很小,小到別人可能隨口就說出來了。但林厭遲每一次聽到都會愣一下,然後低頭,然後耳朵慢慢地紅。他不知道怎麼回應,只能說“嗯”或“好”或“知道了”,但他在心裏說——“你也是。”每一句“嗯”背後,都藏着一句“你也是”。

孤獨感是與生俱來的,像長在他骨頭裏的。他很小的時候就習慣了獨處,一個人在房間裏看書,一個人在院子裏發呆,一個人在深夜失眠。他不覺得孤獨是痛苦的事,他覺得孤獨是常態。不需要別人陪,不需要別人懂,不需要別人在意。他習慣了,習慣到以爲自己不需要任何人了。白霽塵出現之後他才發現,不是不需要,是沒遇到。遇到之後,他就再也回不到那個不需要人的狀態了。他開始想要一個人陪,想要一個人懂,想要一個人在意。他變得貪心了。他討厭自己的貪心,因爲他覺得貪心會讓人變得脆弱,脆弱就會受傷。但他控制不住自己。他想要白霽塵,想得發瘋。

和白霽塵在一起的時候,他的殼會慢慢裂開,露出裏面那個柔軟的人。那個人會在他不注意的時候笑一下,會在他說“你瘦了”的時候心頭一緊,會在他說“我會等你”的時候眼眶發酸。那個人很脆弱,很敏感,很怕受傷。那個人被殼包了太久太久,快不記得外面的陽光是甚麼樣子了。白霽塵把殼撬開了一條縫,那個人開始試探性地往外看。陽光很亮,亮得他睜不開眼睛,但很暖,暖得他不想再把殼合上了。

和沈嶼、顧衍之在一起的時候,他話還是很少,但他會聽。沈嶼講的那些無聊的笑話,他會在心裏覺得好笑,但不會笑出來。沈嶼涮的毛肚,他會喫掉,不會說“好喫”,但會喫光。顧衍之倒的酸梅湯,他會喝完,不會說“謝謝”,但會把杯子遞回去。他不會表達,但他會用行動說——“我在聽”“我喜歡喫”“我收到了”。這些行動很小,小到別人可能不會注意,但沈嶼和顧衍之會。他們從不拆穿他,只是默默地繼續給他涮毛肚、倒酸梅湯,用同樣的方式回應他——“我們知道你在聽,我們知道你喜歡喫,我們知道你收到了。”

紫色桔梗的隱喻

紫色桔梗的花語是“無望的愛”“永恆的愛”“真誠不變”。這和林厭遲這個人是刻在骨頭裏的契合。

無望的愛——他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不該愛白霽塵。他們之間隔着太多東西,家庭、距離、未來,每一個都是跨不過去的坎。但他還是愛了,像飛蛾撲火一樣,明知道會受傷,還是會往火裏撲。他把這種“無望”嚥下去,變成一杯杯匿名奶茶和一副袖套和一條歪歪扭扭的圍巾。他不敢說“我愛你”,但他可以用別的方式說——你看,我給你買了你愛喝的奶茶,我給你織了手套,我給我們的花換了水。這些都是他的“我愛你”,只是他不會說。

永恆的愛——他不會變,從十七歲到二十五歲,從雲城到紐約,從少年到青年。他喜歡白霽塵這件事,從來沒有變過。時間沒有沖淡,距離沒有拉遠,那些“嗯”和“好”和“安”裏藏着的感情,一分都沒有少。他像一棵種在土裏的樹,根扎得很深,深到拔不出來了。

真誠不變——林厭遲愛一個人的方式很笨拙。他不會說漂亮話,不會做浪漫的事。他的愛是沉默的,是笨拙的,是那種你明明看到了也可能會忽略的。但他不會用別的方式,因爲他學不會。他能給出的就是這樣了,不多,不少,剛好是他自己的全部。他把這個“全部”捧到白霽塵面前,沒有包裝,沒有絲帶,沒有漂亮的盒子。就是那樣赤裸裸地捧出來,像一顆剛從土裏挖出來的種子,上面還沾着泥巴。白霽塵沒有嫌棄,他把種子接過去,種在土裏,每天澆水,每天施肥,每天跟它說話。種子發芽了,長大了,開花了。紫色的,五瓣的,形狀像一顆星星。那朵花叫愛。不是無望的愛,是有了回應的愛。

紫色桔梗開在最冷的冬天。林厭遲也是。在最冷的日子裏,在最沒有人愛的日子裏,他把自己種在土裏,等着有人來澆水。等了很多年,等到泥土都幹了,等到葉子都黃了,等到他以爲自己不會開了。白霽塵來了,帶着水壺和花肥,蹲下來,在他身邊待了很久。他沒有說話,只是待着,日復一日,年復一年。

林厭遲的花開了,紫色的,在冬天。很冷,但他覺得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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